璩美凤与《独家报导》杂志发行人达成初步和解
2002年8月16日21:4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香港8月16日消息:引起社会关注的璩美凤遭偷拍光盘案,独家报导杂志社发行人沈嵘及发行人特别助理韦安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及二年二月后,终于与璩美凤达成和解,璩美凤所委任律师钟永盛强调,将会撤回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独家报导杂志日后也将协助璩美凤的事业发展。
据“中央社”报道,有关《独家报导》杂志附赠偷拍光盘案,由于涉妨害秘密罪、妨害风化罪,在今年二月七日被起诉,并由台北地院进行审理。
本案于审理期间,璩美凤委任律师钟永盛也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状,共要求赔偿新台币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九万元,其中,被告独家报导杂志社、沈野、沉嵘、韦安、林家男、邵伟信、王绪筠、王亚唯应连带给付原告新台币六千万元,及自本起诉状缮本送达隔天起到清偿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计算利息。
本案在六月间辩论终结,七月二十五日宣判,根据宣判结果,除被告郭玉铃判有期徒刑四年八月外,独家报导杂志社部份,发行人沈嵘及发行人特别助理韦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月及二年二月,独家报导杂志社总编辑林家男判有期徒刑十月、美术编缉王绪筠判有期徒刑六月(可易科罚金),均缓刑三年,独家报导杂志社创办人沉野、执行副总编邵伟信及校对王亚唯则因证据不足均获判无罪。
钟永盛是在今天下午六时召开记者会,说明璩美凤与独家报导杂志社的和解结果。他表示,璩美凤有感于独家报导杂志一直透过各种管道表达和解意愿,且独家报导杂志社于判决后也不断进行道歉,显得十分有诚意,才决定和解。
钟永盛指出,在和解条件中也强调独家报导杂志社日后要协助璩美凤的事业发展,同时,独家杂志社也有力劝谢长廷要息讼的诚意。他强调,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将予撤回,达成和解,刑事部分也不再追究。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