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高校乱收费
2002年8月29日14:14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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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8月29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教育部今天发出的紧急通知指出,有不少学生和家长反映,少数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向学生违规收取“跨省费”、“建校费”、“赞助费”、“扩招、扩容费”、“定向费”,有的学校以招收预科生为名高收费等等,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严厉禁止,坚决予以查处。
通知指出,高校招生不得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出台任何新的收费项目。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得超过1200元。对顶风违规收费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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