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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广东查处克扣、拖欠工资案8000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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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日02:4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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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伊可迹、通讯员张祥报道: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透露,2002年,广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立案查处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工资案件8000多宗,为60多万名员工追回被企业拖欠的工资近4亿元。从12月20日起,广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经会同6个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检查行动。
拖欠工资比较突出的是非公有制企业,2002年广东全省私营、外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拖欠工资案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58%。珠江三角洲地区是企业拖欠工资的多发地。仅深圳市2002年收到有关拖欠工资问题的各种投诉案件数就占了广东案件总数的43.3%。企业拖欠工资情况比较严重的往往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施工行业此类问题也很突出,今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克扣、拖欠工资案件占了总数的40%。
广东省政府在1996年曾针对企业克扣、拖欠工资问题发文,规定凡是发生逃匿情况的,员工的工资将由出租经营场地或厂房的单位先垫付。这一措施起到一定遏制作用。去年以来,进行了多次的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接二连三发文,对拖欠工资的违法乱纪情况进行治理。广东南海利用信息网络监管企业工资发放,进行实时监控,通过这种手段,使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有了较大改观,拖欠工资案件下降了一半,欠薪逃匿案件由1999年的45宗,逐年下降到2002年的3宗。深圳市采取措施,将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情况向海关通报,堵住外逃等,也取得了成效。
广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负责人说,要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资,需要进一步解决处理手段软弱和欠薪逃匿处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等问题,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经制定了《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目前正进行讨论修改,将于近期提交广东省人大讨论通过。这个条例是目前全国首个就企业工资支付问题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关负责人说,争取该条例对拖欠工资问题设定更有效的制裁措施和更可行的处理手段,以利于对拖欠工资问题的监控和及时处理。
广东省将建立专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也将于近期成立。为保证春节前所有员工能按时领取工资,除了加强检查外,广东还有针对性地对建筑行业、非公有制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组织力量采取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方法监察,深入车间、生活区,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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