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决施暴者3年刑 缓刑5年 赔偿损失6万余元
永善妇女王玉芬抱着“打工梦”从家乡来到个旧,却莫名遭遇硫酸毁容、毁身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在当地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泼硫酸者在自首后受到了法院的审判。但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这名多疑的老太婆虽然对罪行供认不讳,却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因为王玉芬从事不正当职业,并且当时正在和她老公“谈价钱”。为此,无偿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七旬法律工作者熊岳峻老先生正在积极取证,打算代王玉芬分别对这老两口提出“性骚扰”和“名誉侵权”的索赔。
“她已经被判了3年刑,缓期5年执行。对比本案造成5级伤残的恶劣性质和后果,谁都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判决。”熊老说。
本版稿件 本报记者 温星
王玉芬的索赔之路异常的艰辛,仅明确对方老两口的身份就花了他们好长一段时间。原来,泼硫酸那人名叫郭自馨,系云锡研究所退休职工,现年62岁,大专文化。而她老伴则叫谭某。“她这样一个有文化的人,咋会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来呢?”王玉芬怎么都想不通。
通过八方努力,家人终于辗转找到了刚从云南国华权益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位上退下来的法律工作者熊岳峻。这位年过七旬的老先生在亲眼目睹了受害者“人不人、鬼不鬼”的伤情后,毅然决定免费帮她打官司。他于7月16日以原告代理人的身份向个旧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将郭谭2人均列为被告,请求判令依法追究郭自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共11.7873万元。同时,要求其丈夫谭某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而在此前的6月19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以故意伤害为由对郭自馨提起公诉。根据指控:2003年5月6日20时30分,被告人郭自馨因怀疑其夫谭某有不轨行为,遂尾随至个旧市工人文化宫处,见谭与昭通籍女子王玉芬“攀谈”后,同往个旧姚家巷食品公司宿舍一楼王的住处,趁王开门之际,郭自馨拿出准备好的浓硫酸朝王玉芬及谭某身上泼去,致使2人全身多处受伤,分别构成重伤和轻伤。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郭自馨的辩护人认为:郭构成故意伤害罪是事实,但其行为是本案受害人即王玉芬有严重过错的前提下才做出的。而且,郭对自己的行为也已经深感悔悟,建议法院判处其缓刑。
在民事部分的审理中,虽然有代理人全权代理,受害人王玉芬还是勇敢地出席了庭审,开庭当天个旧烈日炎炎,但她却穿着一身厚厚的衣服,把全身的每一个部位都遮得严严实实。然而,当被告郭自馨对自己的人格提出质疑时,她再也控制不住内心悲愤的情绪,扯下头巾,亮出肩膀,把自己被硫酸烧毁的部分部位直接展示在了法庭之上,霎时,旁听席上发出一片嘘声,王玉芬的家人开始流泪了,而她本人则更是泣不成声。
为开脱自己的罪责,郭自馨自我辩护时说:王玉芬从事不正当职业,并且,当时正在和他老公“谈价钱”,这是导致她泼硫酸行为的一大原因,因此对于本案的发生,王本身是有过错的。
在阐述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时,王玉芬的代理人熊岳峻老先生慷慨陈辞:“被告的丈夫谭某不知何时出现在王玉芬身边,问长问短,无理纠缠。见其不怀好意,王便赶紧离开现场,但谭却一路紧随不舍,并故意用语言进行挑逗……在谭身后一路跟踪盯梢的被告人这时竟拿着早就准备好的一大瓶硫酸冲了上来……一名才29岁的妇女遭遇这样的摧残,被搞得面目全非,人不人、鬼不鬼,她的身体和精神受到的伤害是无法想象的,对其整个家庭的影响也难以估量。主观上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完全是被告郭自馨一人,诱因则在其夫谭某身上。
审理结束后,个旧市人民法院于7月8日对本案的刑事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在认定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该院认为:被告人郭自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指郭的丈夫),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属自首,而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据以上理由,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自馨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此后的8月中旬,受害者王玉芬总算得到了一些告慰。法院对这起硫酸毁容案的民事部分作出判决,判令郭自馨向她赔偿各项损失总共68937.38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丈夫谭某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难道谭某不应该受到任何处罚?”熊岳峻老先生表示,他目前正在积极取证,准备以“性骚扰”为由,把谭某告上法庭。另外,根据王玉芬本人的意愿,他还将针对郭自馨对王的“诽谤”提出名誉侵权诉讼,而为此,他最近又专门去了一趟千里之外的永善,求证王的“清白问题”。据一份由王玉芬老家村乡两级组织共同加盖公章的《证明》称:(王玉芬)在家从小念书务农、品行良好、作风正派、为人善良,与邻里相处和睦友好,从不争吵。
“这个钱能不能拿到还要打个问号,现在,经常都有债主上门来催债,我们两口子家都不敢回家。”王玉芬在报社接待室,她忽然把自己受伤的脸、脖子和肩膀露了出来,一任泪水横流。春城灿烂的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照着她已经被烧掉了一大半的右耳廓、粘连在一起的颈部皮肤和大面积的疤痕,异常清晰而又异常恐怖。
(文中王玉芬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