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大规模聚众斗殴致死人命 保安经理被判死缓
2002年8月7日16:5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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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京8月7日消息: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集中公开宣判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卞红健组织、指挥的大规模聚众斗殴案件涉案人员数量多达24人,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
卞红健原为南京光辉实业总公司保安经理。2001年4月14日晚,陈文清邀集朋友李小明、高春林等人,在鼓楼区正大夜总会娱乐,期间陈文清向这帮“哥们”发放毒品“摇头丸”吸食。后因延长娱乐时间,这帮人和“正大”的保安发生冲突,“正大”保安遂打电话通知了卞红健。
得知此事后,卞红健立刻带领该公司“嘉年华”的保安人员赶到正大夜总会,随后,他又从“避风塘”再次调集人手。待陈文清等人结完账后,卞红健立刻指使同伙教训教训他们。在“正大”门口,卞一伙将陈文清一伙围住殴打,造成陈文清死亡;高春林重伤;李小明轻伤。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卞红健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其他23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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