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不是盲目冒险 依法管理不容忽视
2002年8月16日08:34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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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志宇
北京大学山鹰社登山队队员两人遇难,3人失踪的消息传开,世人关注,也使登山运动的管理一时成为热门话题。
据了解,我国对登山运动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1991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7年1月,国家体委发布了《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根据本地实际,也制定了地方行政规章。这些都对依法规范登山运动起到了重要作用。至于这次北京大学山鹰社的登山活动,是经过地方登协批准的,在程序上不存在违规操作。出现不幸,主要是由于雪崩造成的。当然,也和北大登山队在登山时间的选择、技术装备的配备及登山救援经验等方面有关。
这起不幸事件发生后,各方都在反思。8月13日,中国登山协会就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通报情况,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审批登山等探险活动,防止登山事故的再度发生。北京大学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会对这起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再做出处理决定。
记者今天从国家体育总局法规处获悉,新修订的《国内登山管理办法》早已列入今年的国家体育总局立法规划,并经多次讨论修改,有望在年内发布。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将对从事户外登山、探险人员的领队和向导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新办法将明确规定,户外登山、探险活动只有在高山向导的带领下才能进行。在审批程序、人员培训、资金设备要求等方面也将出台一系列的配套规定,力争把登山探险活动的危险性降到最低。
中国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致新说,对于户外登山、探险活动应该持谨慎的态度,我们提倡有益于大众的健身运动,反对那种盲目的冒险活动。同时,要依法管理户外登山、探险活动,尽可能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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