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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惊曝4岁最年幼杀人犯 案情离奇警方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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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7日09:21 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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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专稿/沈志珍
据美国媒体报道,日前,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市警方碰上了一起让他们头疼的凶杀案,因为凶手很可能是一名4岁的小女孩,警方目前尚不清楚应该对这名小女孩采取何种行动。这名4岁小女孩或许将成为美国历史上年龄最小的故意杀人犯。
板砖敲死两个月婴儿
据悉,这名现年4岁的小女孩涉嫌将自己才两个月大的弟弟阿尔弗雷特·格里芬狂殴至死。本周一,22岁的父亲阿尔·格里芬晚上起床到另一个房间给两个月大的婴儿换尿布时,发现婴儿躺在地上,不醒人事,身上到处都是伤痕。“我发现在他的下巴上还有一处被咬伤的痕迹,”格里芬道,“我将他抱起来,发现他早就停止了呼吸。于是我开始惊惶失措,立即报警。”第二天,密西西比州人权状况委员会官员赶到格里芬的家,将其4岁的女儿及其他孩子带走。杰克逊市亨德郡检察官法耶·彼得森称,这起谋杀“极其残忍,手段像小孩干的。”
杰克逊市检尸官莎龙·斯图亚特称,婴儿阿尔弗雷特死于头骨碎裂,并且脸上到处都是刮伤和被咬伤的痕迹。斯图亚特认为,婴儿头上的伤痕是被一块板砖所致。
4岁女儿因妒杀弟?
据报道,事发后,格里芬曾讯问了其他小孩,9岁的大儿子告诉他,他曾试图唤醒格里芬,因为他看到4岁的妹妹总是在打扰睡着的婴儿。格里芬事后对警方称,这起案子很可能是他4岁的女儿因为嫉妒的缘故杀死了弟弟。“我记得每当我为婴儿买来玩具,并逗婴儿玩的时候,我4岁的女儿总在一旁用威胁的眼光看着我。她还狠狠地对我说∶‘你从来没为我买过这些东西。’”
由于该名4岁的女孩尚处于惊吓状态,目前警方尚不准备对她进行任何审问。
电视上学到凶杀手段?
密西西比州大学犯罪法教授切斯特·库里斯对此案的发生也感到十分惊愕,“一个4岁的女孩不应该学到这些暴力行为,也许她从电视上看到过它。”
杰克逊市警方发言人罗伯特·格拉汉姆对记者道,“我无法想象一个嫌疑犯只有4岁的案子该怎么处理。我们正在与地方检察官商讨此案,以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办。”杰克逊市检察官法耶·彼得森道∶“这起案子是提起犯罪诉讼还是父母疏忽罪诉讼,目前尚未确定,也许我们不准备对任何人起诉。”在美国法律中,检察官被禁止起诉10岁以下的儿童,因为按照美国法律他们处于被监护状态,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000年,美国密歇根州弗林特一名6岁的儿童在学校里跟班上一名女同学发生了争吵,两天后,他用一把手枪将她杀死,该名6岁儿童未受到任何起诉。当年晚些时候,密歇根州朋蒂克地区一名11岁的男孩开枪将一名18岁的青年杀死,该名11岁男孩被判监禁,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因“一级谋杀”的成人罪行而被判刑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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