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3月27日电 台湾消息:台湾“国安局”秘密帐户曝光事件波澜起伏,“台联”“立院”党团副总召集人罗志明昨天转述李登辉的看法说,近来外界的指责,李前“总统”感到很委屈,也觉得相当无奈,因为在过去的时空环境之下,若无这样的基金运作,台湾怎么走出去? 罗志明昨天转述,李登辉对近来引发各界关切的“国安局”秘密帐户,部分政党把矛头指向他,深感委屈与无奈。李认为,所有的钱都用来维护台湾的生存,如果没有这笔秘密经费,台湾“外交”怎么走得出去。 罗志明转述强调,李登辉说,“国安局”的秘密基金,是两蒋时代交付下来的,前“国安局”局长殷宗文告诉他,这笔钱可以如何使用,因此他才决定以“经费责任总归户”方式集中,同时建立起公文制度,让每笔钱的用途都有案可考。 罗志明说,李登辉再三强调,“国安局”的秘密基金,过去都是用来作为对人的情资搜集或应付党外人士,例如轰动一时的“江南案”等。但李登辉认为台湾若要生存,必须争取国际空间,因此他才决定把这些钱分为两部分。一为“奉天专案”,用在务实“外交”上,例如与南非、科索沃、巴拿马间的“外交”工作;另一为“当阳专案”,作为大陆敌后工作布建之用。 “国家”机密预算有无违法动支,昨天仍是“立法院”质询的焦点。“法务部”部长陈定南在回答国民党籍“立委”陈宏昌质询时说,政府支出应纳入预算,没有执行完毕就要纳入缴库,把“国家”的钱当私房钱挪用,是违反了预算法。但这样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责任,不算犯罪行为,只有行政与政治责任,没有刑事责任。陈定南说,如明知为不实现象,却如此认定,的确是构成伪造文书罪,但本案是否构成伪造文书,仍要进一步认定。至于有无图利他人,他指出,只要这些经费支出,经承办人、首长核可,无所谓“偷”或“违法动支”的问题。(吴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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