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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判决首例银行洗钱案 百老汇国民银行被罚款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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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9日01:50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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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 11月27日,美国曼哈顿联邦法院对美国首例银行洗钱案作出判决,裁定百老汇国民银行违反《银行机密法》罪名成立,并对它处以400万美元的罚款。
根据美国《银行机密法》,银行必须设专人鉴别可疑资金流动并向财政部提出报告。但调查发现,百老汇国民银行不但没有专人负责此事,而且也没有向财政部报告可疑资金流动。
美国海关官员尼尔森·陈说,从1996年至1998年,百老汇国民银行频频为毒贩和其他犯罪分子洗钱,致使1.2亿美元巨额黑钱合法流向了哥伦比亚、巴拿马、瑞士、黎巴嫩和巴基斯坦等地,其中8000多万美元涉及毒品交易。但据了解,目前尚无证据显示洗钱跟恐怖主义活动有关。
据法庭文件显示,百老汇国民银行曾允许一名洗钱嫌疑人将66万美元现金分别存入银行的数个账户上,并同意他在短时间内将这笔钱移至国外;该银行还忽略了一些嫌疑人多次提款的可疑情况,其中每次提款金额都接近银行规定的提款上限——1万美元;该行甚至明知客户是毒贩也不予举报。法庭文件指出,一位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就曾警告他人不得邀请某位客户参加圣诞晚会,理由是“我们都清楚,他是一个毒贩”。
其实,这家银行曾因制度松懈多次受到政府警告,但该行对警告置若罔闻,仍旧对洗钱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来“东窗事发”,通过这家银行洗钱的几十个毒贩和其他犯罪分子落网,该银行纵容洗钱的黑幕才被曝光。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尚无银行职员受到起诉。
(王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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