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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一11月大的女婴被猥亵 歹徒暴行令省妇联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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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9日11:35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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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呼吁当地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残害妇女犯罪从快依法严惩罪犯 本报讯 记者 张利平 阮班慧本报11月15日刊登了《帮帮小萌萌》一文,披露了蓝田县一名11个月大的女婴被歹徒猥亵的案件。这起恶性残害婴儿案件引起了省妇联领导的极大关注,昨天一早就派省妇联权益部、儿工部的负责同志前往蓝田县探望受害婴儿及其家属。省妇联对这起案件表示极大愤慨,对受害婴儿表示慰问并询问了她的病情和治疗情况。目前受害婴儿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护理下,伤势已基本愈合,不日即将出院。省妇联对婴儿亲属及时报案,通过法律维护婴儿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肯定,并鼓励他们继续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案件。 据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赵玉玲介绍,昨天他们前往蓝田县,走访了县公安局、县法院,调查了解该县强奸及奸淫幼女案的有关情况。据该县公安部门反映,近年来强奸案的发案率在该县有所上升,从去年11月到今年11月,立案侦查的强奸案共15起,其中奸淫幼女案4起、轮奸案2起。这些强奸案多发生在偏远地区或贫困山区,而且据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实际上有2/3的强奸案发案后并未报案。其原因在于:一是法律宣传在边远贫困地区比较薄弱,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二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往往是出于保护受害人的名誉,担心上学、婚姻受影响或遭人歧视;一些群众也对受害人不理解、不同情,有歧视的现象。所以一些受害人在发案后不报案,而采取私了的办法。三是受害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家长防范意识不强。四是有关部门用人审查不严,有的学校雇用的员工中,本身就有强奸前科。五是对罪犯的打击力度不够。 赵玉玲部长还介绍说,强奸是针对女性的犯罪中最严重的犯罪,它直接侵害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对女性的身体、精神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就该案,省妇联已呼吁当地的司法机关从快依法严惩罪犯,并针对近年来我省屡屡发生的奸淫幼女案,将向省政法委专题报告,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和打击力度,以减少和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本报15日 11个月大的小萌萌在自家的小推车上玩耍时,遭一丧尽天良的恶男猥亵,受到严重伤害。本报呼吁——帮帮小萌萌 本报讯 记者 张利平 阮班慧 王 磊记者昨天下午在蓝田县妇幼保健院的病房里见到了11个月大的小萌萌时,她正和妈妈在床上玩耍,嘴里“咿咿呀呀”说个不停。然而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知的女婴竟在8天前惨遭不幸,同村一个丧尽天良的男子用极其恶劣的手段将她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蓝田县妇幼保健院的病房里,小萌萌的妈妈看见记者进来,一直傻笑,在一旁喂药的父亲也是傻站着,什么也不说,只是看。听说是记者来采访,小萌萌的大妈才向记者说,孩子是在家里的小推车上被同村的杨根味弄烂下身的,并哭着向记者诉说了那不幸的一幕。据蓝田县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副主任医师陈品芳讲,孩子11月7日凌晨送到医院时,外阴已经缝合,从伤部看外阴重度裂伤,现已基本愈合,但会给孩子未来的生育留下后遗症。她告诉记者,从医这么多年来,还没有见过像这样严重的伤害婴儿事件。 在采访中,记者才知道小萌萌的父母都属于智障人,智力低下,没有法律意识,家里也很穷困。据陈品芳大夫讲,现在孩子的医药费很紧张,而小萌萌的父母又是弱势人群,他们很需要帮助,很需要法律上的援助,希望法律能给这个不幸的家庭一个公正。群众对此非常气愤,要求法律一定要严惩那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据蓝田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智刚介绍,事发当天,史家寨派出所已将犯罪嫌疑人杨根味抓获,杨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另据杨交代,在这以前他曾先后两次对小萌萌进行猥亵。张副局长告诉记者,杨根味之手段极为残忍,影响恶劣,令人发指 目前,正在接受治疗的小萌萌急需医药费和法律的援助,本报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小萌萌的成长,都来关心这个不幸的家庭。 (注:文中萌萌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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