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一公司女出纳挪用公款22万元赌博被判6年刑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6日10:56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三湘都市报10月25日讯 (通讯员刘山竹)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三产公司原出纳王晓红,因挪用公款22万余元用于赌博非法活动,尽管在检察机关立案前已退还全部赃款,但日前一审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王晓红,女,今年35岁,1997年3月起在邵阳液压公司下属三产公司担任出纳。2001年下半年开始与他人打麻将赌博,输赢很大,有时一次输掉几万元。每次输钱后,王便利用其保管公款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赌博,以扳回本钱,无奈越输越多,到2002年10月公司进行财务清查时,短短一年时间,王已输掉公款22万余元。当单位要其交出库存现金时,王交出两本以个人名义开户的存折。公司派员到银行取款时,发现两本存折的余额数均为零。此时,王不得不向单位承认,她所保管的公款都被她打麻将输掉了。为使单位不向司法机关报案,王晓红的亲属只得想方设法凑钱,为其将所输公款全部退还单位。
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得到群众举报后,认为王系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多次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王晓红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能配合退还全部赃款,遂依法酌情从轻判处王晓红有期徒刑6年。(稿源:三湘都市报)(作者:刘山竹)(编辑:张泉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