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石磊 记者江雪) 由陕西省高院主持召开的全省国家赔偿确认工作座谈会日前分别在宝鸡、西安两市进行。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今后我省各法院的国家赔偿确认工作交由审判监督庭实施,以确保在国家赔偿案件中确认赔偿时能做到公平公正。 以往,一旦刑事案件的错误审判或民事、行政讼诉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引发国家赔偿,就会涉及到底是否该赔、赔多少的问题,在实践中,确认是否赔偿及如何赔偿的工作一般都由原来作出错误审判的业务庭自己承担。自己办错的案子要由自己来确认是否该赔,这就很难保证公平公正。2001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就此作出相关规定,要求各级法院的国家赔偿确认工作统一由审判监督庭承担。因为审判监督庭被看作法院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专门承担对案件的纠错,由其进行国家赔偿的确认,能够更客观公正。据了解,这一举措目前已开始在我省各级法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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