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宅基地补偿分三种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本市征用和占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有了补偿政策。《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昨天公布,8月1日开始施行。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时,适用这个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做出详细规定,确定了3种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按照新政策,今年8月1日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乱发长城财最高罚三万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北京市将严格控制利用长城拍摄电影、电视和举办大型活动。《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公布,8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用于保护长城的地方性法规。 《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从事危及长城安全的活动,包括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利用长城设卡收费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违规者最多可受到3万元的处罚。 对影响长城安全和环境风貌的建筑物,区、县政府应制定整治搬迁方案。长城沿线各级政府都要签订长城保护责任书。 据悉,万里长城目前只有1/3保护完好,另有1/3残破不全,1/3不复存在。北京境内的长城有629公里,其中600公里属自然状态中的“野长城”。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