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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国法制建设:6部新法实施近50项法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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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0日16:51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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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邬焕庆)在即将过去的2002年里,我国的法典库越来越丰厚。安全生产法、科普法等6部新法律正式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近50项行政法规公布并施行,简单统计数字的背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铿锵步伐。
2002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加快立法步伐。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次常委会会议就审议并通过约4部新法、修改法律的决定。2002年,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通过并经主席令公布、正式实施的新法共有6部,它们分别是:安全生产法、科普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海域使用管理法、防沙治沙法,而经审议通过但将在2003年实施的法律还有4、5部之多,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这样的重要法律。
时代在发展,法律需修改。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刑法、文物保护法、水法、律师法等10多部法律进行了修改,这些根据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而依法修改的法律在我国的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为我国法典库重要的组成部分,行政法规在2002年经国务院公布并施行了近50项。这些行政法中,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反倾销条例等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则重在关注并保障百姓生活,让法律走进百姓,为百姓服务。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今后宏伟的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一个现代化法律体系的保障。细数着2002年我国法律、法规建设和一些并不枯燥的数字,我们感到一个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建设正阔步向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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