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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醉汉打死街头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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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19日05:21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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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老人拒吃扔过来的剩火腿肠 晨报讯(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 于敏)一名流落街头、靠拾破烂为生的老人,因为拒吃嗟来之食,被街头的三个小青年打死。日前,这三个小青年已被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到法院。
2002年7月的一天晚上,程某、马某和安某三个好朋友喝得醉醺醺的,溜达到门头沟石佛营环岛,三人看见了一个靠拾荒为生的老人。安某对另外两人说:“我们给那个乞丐点东西吃。”等这位老人走过来后,马某就将吃剩的火腿肠扔给他,结果这位老人没有理他们。三人叫了他两声,老人还是不理他们。感觉很没面子的马某就过去用脚踹老人,另外两人也上来打这个老人。
三人踹了几脚后就走了,可是他们心里感到极不平衡。他们觉得自己给一个乞丐东西吃,是在做一件好事,没想到对方竟不接受,那个老人太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越想越气,于是他们追上那个拾荒者,对这个老人再次用柳条抽打。
第二次打完老人后,三人开始往家走。走到半路,安某发现自己的胳膊在打人时被树枝划破了两个口子。见此情景,三人无名火又起。于是三人拎了一根棍子追上老人又是一顿痛打。可怜老人经三次殴打后,因失血过多死亡。
施暴之后,三人逃离现场。事发第二天,他们才听说那个老人因伤势过重死亡。在被抓获归案后,街坊邻居和三人的父母都没有想到,平时没有什么坏毛病的三个人会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来。在看守所,被问及为何要下如此毒手时,他们或沉默,或苦笑,只有安某说是“头脑冲动”。
市检一分院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分析三人的作案心态时说:“三名被告当初的施舍是为了满足一种自我优越的快感,他们想从给被害人食物当中得到一种自我优越的感觉。当这种虚荣心遇到拒绝后,他们心理上就受到了冲击,认为遭到拒绝面子上很难看,产生了一种报复和肆意伤害的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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