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法院设立“咨询法官” 解答群众的咨询
2002年8月15日11:55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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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14日讯(通讯员矫杨 记者崔立伟)今天,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里看到,这里比平日多放了一张桌子,桌牌上标有“咨询法官”几个字。一名法官端坐桌后,身边挤满了前来咨询的群众。据了解,这是朝阳区法院刚刚推出的一项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的便民措施,而设立专职“咨询法官”的作法在北京的各法院中还是首次。
据朝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曹志刚介绍,由于朝阳区地广人多,每天来立案大厅办理立案手续或咨询的群众都有二三百人。过去法院没有负责咨询的专职法官,老百姓到法院申请立案有不明之处只能向立案法官去咨询,这不仅加大了立案法官的工作量,也耽误了那些条件齐全的立案人的时间。因此,朝阳区法院决定设立“咨询法官”,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如何写诉状”、“如何计算案件受理费”等有关诉讼程序上的问题。
记者看到:由于将前来咨询和立案的群众“分流”,使立案大厅的秩序明显好转,大大缩短了群众排队等候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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