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例“强迫短信息”案开审 律师舌战移动运营商
2002年6月6日13:01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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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林洁报道:自己的手机常收到“来历不明”的短信息,还要为此付费——广州一律师将移动通信的运营商和移动通信公司告上了法庭。前日,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宗广州首例“强迫短信息”官司。
据广州律师陈军称,从去年10月开始,他的移动电话老是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息,当他拿到每月移动话费清单时,发现那些来历不明的短信息居然是有偿的,几个月间他共交了32.6元。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遂把深圳××公司广州公司(他在此公司购机缴费)及广东某移动通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发送他未要求发送的短信息,返还收取的短信息服务费,赔礼道歉及支付精神损失抚慰金100元。
法庭上,双方交锋激烈,拒绝调解。
焦点一费用支付
被告:代收关我啥事
原告:存在利益分配
深圳××公司和移动公司表示对自己成为被告十分不解。××公司强调,自己只是运营商,所有费用都是根据移动公司收费系统显示的金额收取,是代收关系;移动公司则称,自己也是帮网络公司代收,所诉的短信息服务费是机主通过“掌×网”向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定购短信息服务产生的费用,移动公司只是借出了自己的工作“平台”帮他们发送短信息,费用是支付给信息技术公司的。
陈军反驳说,这不是代收关系,特别是移动公司与“掌×网”之间,必然存在利益分配。他从来没有向“掌×网”定制有偿信息服务。陈还要求移动公司出示他们与“掌×网”的书面协议以证实“代收费”问题。移动公司的代理律师当庭称双方没有书面协议,移动公司对“掌×网”这种操作确认收费就是合同成立。
焦点二定制短信息?
原告:出示传真件被告:网上投诉很多两被告强调,这家信息技术公司是具有经营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对其与用户之间产生的纠纷应独立承担责任。陈军则认为,自己与“掌×网”没有任何的合同关系,他的正常生活被干扰是因为他是移动通信的用户,向运营商及移动公司交纳费用,所以他没有起诉“掌×网”而起诉他们。
两被告向法庭提交了信息技术公司的传真件证明陈军向掌×网定制短信息成为用户,并解释如果没有密码是无法操作的,而密码只由手机所有者掌控。陈军则认为该证据无法说明他实际操作了定制过程,他还出示一些在互联网上下载的关于掌×网“强推短信息遭投诉”的报道。他表示:移动公司不签书面协议,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轻易地为网络公司收取短信息费用,并从中获利,显然侵犯了他的知情权和安宁权。目前我国的网络市场不完善,手机短信服务作为一个新兴业务蓬勃发展,怀“狼子野心”者不少,如果移动公司随便让这些人借用其平台发送短信息,用户利益将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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