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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三笑书店域名侵权 人保为“PICC”索赔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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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0日01:37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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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0北京娱乐信报 www.stardaily.com.cn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为保证自己完全拥有用“PICC”做服务标识的权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北京三笑书店打起了官司。昨天,北京二中院受理了此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起诉称,“PICC”是自己公司的英文“ThePeople'sInsuranceCompanyofChina”的缩写,是公司广泛使用和宣传的服务标识,也是1996年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保PICC”的核心部分。“PICC”作为自己公司的服务标识,在中国保险市场享有极高的声誉,为中国公众熟知。而北京三笑书店虽于1998年注册了“picc.com.cn”的域名,却未使用。同时,三笑书店对该域名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其行为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构成对自己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和不正当竞争。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三笑书店无偿转让其注册的“picc.com.cn”域名,并赔偿公司调查取证费用和损失5万元。对此,北京三笑书店还没有向法院递交答辩状,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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