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梅林)西安市防治非典指挥部昨晚发出第10号和第11号通告,分别就洗浴场所和民办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防治非典作出要求。
通告要求:西安地区的各类澡堂、浴室、洗浴中心、足浴店等,必须于每晚12时前停止营业。夜间不得留住外部人员;所有洗浴场所必须制订防止非典预案,设置发热病人暂时隔离用房,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必须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迅速报告所在区县非典办;每日对营业场所和服务器具定时消毒。公安、工商、卫生、旅游等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的,要加重处罚,对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特行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转自搜狐 通告还对民办医院和个体诊所防治非典作出规定,民办医院必须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对发热病人要及时诊治,不得借故推诿;个体诊所一旦发现发热病人,要立即向所在地防治非典办报告,并指导患者就近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各级民办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对非典疫情必须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区县防疫机构报告。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