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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碰撞:重罚之下必无“吐”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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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02日03:14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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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点击:北京:随地吐口痰重罚一百元
请勿随地吐痰!非常时期的特别立法
“对不起,您随地吐痰,请接受处罚。” 因吐痰被罚款百元的张某是“非典”时期的第一人。
上海:随地吐痰重罚200元
据上海市建委城建监察处介绍,自4月25日上海市将随地吐痰罚款的最高额上升到200元后,随地吐痰现象越来越少,新条例得到广大市民的拥护。
广州:随地吐痰罚50元 乱倒废弃物罚200元
广州市2000名城管综合执法队员走上街头,执行广州市政府《关于从重处罚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及丢弃废弃物等行为的通告》。
港府:重典防“非典” 随地吐痰拟罚万元
据悉,对于随地吐痰者,执法人员可向他们发出传票,由法庭裁决,最高可罚款1万港元,比目前的定额罚款600港元高出约16倍。
评说链接:
羊城晚报:罚款数额还可以提高 (姚君)一口痰究竟意味着什么
笔者相信,重罚之下必少吐夫。但决非“必无”。因为随意吐痰这种陋习,根深蒂固,恶习难改。罚难到位更难责众。还因为严禁随意吐痰的条件、环境不够完善,许多地方污水横流,垃圾遍地,不由人不“一吐为快”。单靠罚款一招是远远不够的。
严禁随地吐痰,鄙人以为应该“三管齐下”。加大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力度,这是首要之务。制定和完善若干个“不准”行为规范,培养文明生活方式,强化做人的责任意识。再就是加大罚款数额与力度。广州市府规定随地吐痰处以50元罚款,上海处以200元罚款,这固然下了狠心。但还可提高罚款数额。羊城晚报:可以罚出来的文明 (欧翠珍)医生:不能随地乱吐痰但也不能不吐
各国或地区对“随地吐痰”这一恶习进行治理时,我们发现:罚款的力度有较大的差异。对随地吐痰罚得越重,这一恶习改得越彻底,这个国家或地区也越干净卫生。而在内地的许多城市,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对随地吐痰都是罚款5元。结果,警示到处有,恶习依然行,较低的处罚力度,所带来的自然也是较低的卫生水平。
韩国的汉城在1988年举办奥运会时,汉城市政府痛下决心大抓随地吐痰问题,那时,只要随地吐痰者被抓住了,就要被处以约合人民币300元的罚款。结果,只一年时间,汉城随地吐痰的现象就几乎被杜绝了。
汉城给了我们一个新例证——“重罚之下必无勇夫”!罚款也许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在教育不是万能的情况下,重罚往往就能收到奇效。在很多情况下,文明就是这样罚出来的。羊城晚报:文明是可以罚出来吗? (毛天祥)
和随地吐痰过招 看人家怎么治痰患
首先,重罚真能如此启效吗?一些“随地吐痰者”只不过见到执法人员的时候有所收敛,而有些人对罚款不是满不在乎就是拔腿就跑。重罚之下,产生的却是“目无规定的勇夫”和“不敢承担责任的懦夫”。
其次,修改规定,进行重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其实,罚款的高低,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说了算。一项政府举措的出台,应该符合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再次,文明是可以罚出来的吗?从根本上来说,不要随地吐痰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管好自己的口。只有大家都从内心里认识到随地吐痰的危害,都检视自己的行为,那么这个不文明的行为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对待“随地吐痰”这一不文明的行为,我们的政府在有了一定的罚款规定之后,更应该提倡进行人性化的引导和同化。习惯的形成仅靠制约是远远不够的。其实,只有通过人性化的引导和同化出来的文明,才是真正的永恒的文明。也许,“重罚”可以得到一时的文明,但这样的文明毕竟是短暂的。我们需要的可是真正的永恒的文明啊!工人日报:罚款不是万能的(赵勇)
有关部门希望借防治非典之机改变国人随地吐痰的陋习,无疑是件好事,但会不会“萝卜快了不洗泥”?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因为“重典治痰”如果处理不好,难免会产生新的矛盾。一方面,这一方法失于简单,能否达到“重罚之下必无吐夫”的效果尚有疑虑,不就有人交过罚款后声称“不要找了,让我再吐一口”吗?显然,它容易使一些人误以为“治理随地吐痰就是为了罚款”,从而加大市民与城管执法人员之间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重典治痰”如果失去监督,可能会导致某些执法人员为了罚款而“更卖力地执法”,把治理随地吐痰当作一种创收的方式。就现实来看,这种情况并非没有可能。
而从根本上说,更应该将“治痰行动”视为改变国人陋习的一个契机。这对公众来说是一个挑战,对相关部门的行政能力来说也是一个考验。市场报:制止不文明不宜“以毒攻毒”(叶边鱼)
乱吐痰、乱扔东西被抓住了,但是不愿意接受处罚(罚款)。怎么办?郑州执法局日前出台措施:让其穿上印有“不文明行为者”醒目字样的白背心,做清理街头小广告、捡垃圾等义务劳动。
据了解,当地出台这个措施的背景是:自5月21日将罚款数额从最多10元提高到最少50元后,虽然抓到不少乱吐痰、乱扔东西的人,但是罚款很难收,导致“执法力度大打折扣”。怎么才能增强“执法力度”呢?于是有关部门想出了“白背心”这个办法。让人穿着“不文明行为者”白背心在大庭广众下做义务劳动,怎么看都有点文革时期的味道。义务劳动就已经是处罚,又何必多“白背心”一举?它打击的是人的尊严,一定要把人的尊严剥夺了才能起“惩戒”作用吗?
不管是罚款还是采取其他方式,目的都是为了制止不文明行为。如果采用了这种“以毒攻毒”的方法,目的虽然达到了,但真不知道是离文明近了还是远了?
编辑留言:
吐痰罚款是个老话题,但由于非典侵袭,有关部门采取了重罚措施,并修改了地方法规,对罚款的得失,你如何看?罚款目的是“重罚之下必无吐夫”,还是“必少吐夫”?文明可以罚出来?罚款是“以毒攻毒”的方法?在非常时期的出重拳是否有效?实现国人的高文明程度,我们还需要如何努力?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来信请寄观点频道信箱。来源:人民网 2003年6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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