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没有在人们的期盼中出台,该法的草案因“在几个重要问题上意见分歧,一时难以提出修改方案,需要进一步研究”,而没有被提交表决。据媒体披露,几个重要问题实质上就是一个民办教育能否以营利为目的及积累的资产如何分配。 目前,我国高中入学率仅为53%,每年约有800万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学,至于高考的升学率更低。在公办教育满足不了社会需求的形势下,积极吸引更多的投资发展民办教育,无疑是个良策,我想这也是民办教育法起草组将该法定名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原因。 不过,按照过去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民办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积累也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校外投资。俗话说“无利不起早”,这一规定,只可适用于像武训行乞办义学一样的人,是不可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投资办学。 尽管教育投资具有特殊性,但《民办教育促进法》应明确规定保护投资人获取收益的权利。我们不应该忌讳民办教育投资者获取收益的问题,说句过激的话,即便允许民办教育获取“暴利”又何妨?民办教育获利的渠道主要是收费,理论上讲高收费才有高盈利。前些年出现的“贵族学校”热,其高收费让人认为显然是“暴利”,如今多数“贵族学校”却难以为继,纷纷倒闭败落,今年4月,广东省最大的“贵族学校”因无法偿还1300多学生家长高达2亿多元的教育储备金被法院第4次强制拍卖,但未成功。另外,现在不少民办学校在为生存而苦苦挣扎,北京某民办高校的校长曾对记者说“招生一年比一年难,我们确实急红了眼。”在这种情况下,民办教育机构何言发展,更惶论“暴利”? 获取暴利的唯一条件是垄断,像过去的电信部门,你一天天反它的暴利,它还依然可以在人力成本远高于其他行业的情况,利润率还高达30%以上,民办教育机构难以有这样的好事。截止去年末,全国各类民办教育机构7万多家,在校生1000多万,而我国公办学校100多万所,在校生3亿多人,相比之下,公办教育的巨大规模,民办教育学校数和在校生数只约占5%,民办教育怎可能垄断?这也是那些本有些特色的“贵族学校”因其高收费而难以招到真正优秀的学生,使自己的办学路子愈来愈窄,最终倒闭的原因。 发展民办教育机构需兼顾社会公益性和投资者的经济效益,这要在法律上明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以更有效的方式激发民办教育的投资热情。政府部门需要做得是加强监管,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保护民办学校师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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