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局要求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
2002年9月23日12:09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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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旅游局获悉,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该局要求各区县旅游局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总结以往几次旅游黄金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安全、秩序、质量、效益为目标,全面部署旅游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全方位为游客服好务。
黄金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备足旅游车辆,搞好旅游景区点内外的环境整治,拟定游客疏导方案的各项应急措施,切实解决好停车场,售检票窗口、公共厕所以及狭窄路段等薄弱环节的问题;丰富和优化假日旅游产品的档次和吸引力;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旅游合同和承诺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拟定突发或意外事件的应对措施,减少游客投诉案件的发生;开发城市公园、娱乐场所及周边地区的大众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和产品,满足城市居民出游度假的需要。
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事故追究和处理赔偿的条款。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拖延缓报或隐瞒不报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黄金周期间,各地要加大对旅游市场整治力度,重点清查“黑社”、“黑店”、“黑车”、“黑导”等非法经营活动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打击社会上出现的非法“伴游”等丑恶现象。旅行社在接待服务中不得因相互拖欠团款等经济纠纷而采取扣留人质游客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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