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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结算账户均可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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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1日00:36 重庆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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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定云 实习生 黄业崧)新的《人民币账户结算管理办法》9月1日实施,昨日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正式揭开了个人账户分离细则的谜底。 营管部会计财务处副处长李小宏说,该办法对个人“几乎没有影响”,且还允许一人拥有多个储蓄和结算账户,即使在同一家银行也可如此。同时李小宏还说,个人的储蓄与结算账户,都可像原来一样存取现金,只是储蓄账户不能办理支付水、电、气费用,以及办理还银行贷款、购买基金、炒股等转账业务。 在具体实施时,以下几点应加以重视。 账户自动分离 储户只需确认 李小宏称,存款人在9月1日前已申办的信用卡、借记卡以及在银行办理了委托收付款业务的储蓄存折账户,相关的银行将自动把它们转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户后,存款人只需第一次办理业务时,填写一份“确认书”即可。若存款人不愿意,叫银行再换回来就行了。李称,我市各家银行的自动分户工作将统一在9月1日前完成。 自动转户的还有以下账户:由单位因代发工资为个人统一办理的账户,以及归还房贷、车贷等支付按揭的账户。 这类储户须亲往办理 李小宏说,如要转成结算账户,唯一需要个人在9月1日前到银行办理确认手续的是:仅有存折,且从未办理过委托收付款业务的储蓄账户。否则,9月1日后,该账户将只能办理现金存取,不能办理支付水、电、气费等转账。 账户弄虚作假 参与者将遭重处 与个人账户分离配套实行的还有极严格的账户管理办法。 李小宏说,个人在银行开户时,若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与实名制要求不符,有虚假之处,或者个人将自己的账户借给他人使用等违规者,一经查实,将对个人罚款1000元。 处罚权归人民银行,相关的银行负有监督、举报的义务。若知情不报,或参与个人账户的弄虚作假,银行最高将领到30万元的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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