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温建敏 实习生 钟起龙 广州某房地产公司老总因为婚变,被前妻索要该公司所开发楼盘价值高达8466万元的股权。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中,该案财产分割数额为广州有史以来之最,因案情复杂,在过去2年里均未能形成判决。近日,该案再一次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 疑大亨有私情,女方离婚获赔150万元 据悉,王琴与房产大亨陈创(均为化名)是1981年在同一单位时认识的,后来两人双双调入广州某五星级酒店工作;1987年,两人登记结婚,2年后生下一子。1992年,陈创与父母及弟弟创办了某实业公司,王琴在公司内工作。其间,两人夫妻关系尚可。1994年,王琴因发现有一女性给陈创写情书,夫妻关系逐渐恶化。1996年春节后,两人分居至今。 原告王琴认为,由于被告陈创与前女友厮混,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为此她请求解除与陈创的婚姻关系,儿子由自己抚养。针对原告的说法,被告陈创辩称不存在第三者插足的事实,他称与妻子在结婚前就已经有了裂痕,婚后感情也很一般,他同意离婚。 因为原告和被告对离婚都没有异议,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儿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每年支付抚育费36000元,每年递增10%直至孩子18周岁;被告给付原告经济帮助费150万元。 女方还要分得“夫妻共同财产”8466万元 这场离婚官司并未就此了结,因为原告同时还提出,当时正在开发的某大型楼盘的部分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此进行分割。对此,法院判决认为,王琴要求审计分割广州某房地产公司中的夫妻财产,因涉及第三人且开发的工程尚未完工,所以另案处理。 2000年6月19日,王琴再次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开发的某大型楼盘已竣工验收并全面销售,要求对被告陈创所拥有该房产45%的股权进行评估,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经广州中院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认定王琴应分得的股权价值为8466万元。 但原告的诉讼请求遭到了被告及楼盘开发商广州市升×房产公司的强烈反对。原因是被告陈创认为,他在该大型楼盘并无股份。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至今尚未判决。 女方该不该分走8466万 据了解,被告陈创在争议的楼盘所属的升×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并未占股份。那么,原告为何认定该楼盘价值高达8466万元的股权应归她? 原告:被告意图转移资产 原告王琴称,1993年,陈创与其弟共同投资成立了中×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10000股,每股1港元,两人各占5000股。1993年9月15日,该公司更名为新创×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与人合作成立新创×房产发展有限公司。1995年4月30日,陈创将其持有的新创×公司5000股无偿转让给其弟,新创×公司股本增至100万股,持股人均为陈的家人。 1994年12月31日,新创×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组建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即该争议楼盘的发展商。 原告认为,被告陈创转让股份是为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其转移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被告:转移股份是为还债 而被告陈创认为,他并未在该楼盘持有股份。他现在的身份是该楼盘工程部经理,不是股东,亦不是董事,从未参加过董事会议。 陈创称,他的股份转给其弟是事实,但是为还债。1994年陈在上海投资木厂,借了几千万元,因资金周转出了问题,债主四处追债,他几乎把所有钱物都抵押出去了,后来其弟帮着还了这笔钱,陈创就将5000股的股份转给了其弟。 此外陈创还认为,该楼盘的评估报告夸大了收益。 原告自述恋爱、婚变历程 “一封情书改变了一切” 40岁的王琴皮肤白皙,颇有修养,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很多。她慢声细语地讲述了她与房产大亨陈创从相识到离婚的经历—— “为追我,他一次买下十几张音乐票” 我和他是20世纪80年代初同在某五星级酒店工作时认识的。 为了追我,他用的办法恐怕连现在的年轻人也会吃惊。有一次他想通过听音乐会来接近我,又担心我不去,就拿出十几张票,说是同事们都去,于是我去了,到了剧院才发现整一排只有我们两个。那票有多贵,不说你也知道。为了一次约会,他竟把一两个月的工资全部拿出来,我当时觉得他傻,又挺感动,就这样成了他的女朋友。1987年底,我们结婚了。1989年,我们有了一个男孩。生活平淡,但很幸福。 “我陪着他成为千万富翁” 1992年,他丢下了五星级酒店还不错的工作“下海”了。当时我带着孩子,而他白手创业,根本顾不上家,什么事都是我撑着。 凭着他的聪明和运气,他先在白云区的一个项目挣了上千万元。接着,他通过代理销售一个楼盘,又带来大把收入。此后,他把赚来的钱投到现在广州人基本上都知道的那个大型楼盘上,另外又在上海投资了一家当地最大的木厂。他发了。 “一封情书改变了一切” 有钱后,他变了。1994年,我发现了一封别人写给他的情书,是他原来喜欢的一个女子写的。这女的原来看不上他,估计后来知道他事业有成,又跟他联系。我对他说,她是看上你的钱。但他根本不理会,还出钱给她办公司。有一次我发现他们一起在香港,就质问他,他竟说:“我们是住在一起,但没在同一个房间,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就这样,我们经常争吵,他渐渐不回家了。他不管我,也不管他的独生子,直到离婚,长达三年的时间,他没有关心、照顾过儿子一天。连儿子要上学,要取户口本、办入学手续,他都没管过。 我忍无可忍于1996年提出离婚,1998年法院判离婚,他给了我150万元,但为了儿子,我还要争取我应得的那个大楼盘的股份。于是我再次走上了法庭…… 被告与记者恳谈两小时表白心声 “我绝不是‘陈世美’!” 记者原以为此案的男主角陈创很难采访得到,岂料拨通陈创的电话,他很快就答应和记者“谈谈”。昨天下午,在一律师模样的“朋友”陪同下,陈语气恳切地与记者进行了近两小时的交谈。 “结婚前就想过和她分手” 陈创表示毕竟夫妻一场,不可能没有感情,最终离婚,主要是性格不合。陈创说,王琴脾气不好,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其实早在结婚前,他就因为王琴脾气不好,提出要分手,但王马上告到单位领导那里,单位领导就找陈谈话,说要么结婚,要么受处分。这样,他才与王结了婚。 “她从没参与过我的事业” 针对王琴一直为其公司出力的说法,陈创表示,王从未参与过他的公司。 陈说,他辞职后不久,王琴也出来了,谈不上她独力持家。王也从未参与过其任何公司的经营,他倒是利用自己的关系给王换了不少工作,但因王经常跟人吵架,老是干得不欢而散。 陈创说,他搞房地产后,并不像别人想象的那样有钱,虽然与一般人比,应该是不错的,但王琴要过“富婆”的生活还是不行。 “是她不让我见儿子” 陈创坦陈,1995年初以后,他和王琴就分居了,原因是王将家里的锁换了,不让他进门。 陈说,王还不让他见儿子,连幼儿园王琴也去打了招呼,说不让陈去接小孩,特别是离婚后,他只是在1999年偷偷地见了一下小孩。 “没有第三者” 对王琴称其另有私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说法,陈创予以否认。陈创称,该女性只是工作上的关系,他的确帮其注册过公司,但在当时,注册公司并不需要真正出钱。他现在的太太也并不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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