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岳红革 记者张小乙)市工商局灞桥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卫红,勾结其同乡陈某,超越职权,徇私舞弊,将一外地药厂存放的药品非法查扣。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日前侦破了这起滥用职权案。
2001年2月,安徽某药厂代销人员将价值50余万元的药品交给陈某(另案处理)保管,并明确告知这批药品手续不全,暂不能动。同年3月,陈某为了达到侵吞这些药品的目的,便告诉李卫红:有一批药品手续不全,你把它扣了。李卫红未经正式立案,未到现场查看,未告诉任何人,超越管辖权,私自出具了工商机关暂扣单和封存单,交给陈某,陈将这批药品全部卖掉,通知安徽某药厂代销人员说,这批药被工商局扣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