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坟墓距离住宅仅10米之遥,您能否睡上安稳觉?如果来此祭奠的人们朝泣夕涕,您还能否随遇而安?家住在沈阳市某区的李女士却饱受此苦,最终致电本报向记者反映了沈阳市某区熊家村内“卖坟头”的缘委。昨日,记者以“买坟人”的身份暗访熊家村,惊见耕地上“卖坟头”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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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垂头丧气:我家住在坟堆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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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李女士(化名)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她在电话另一端向记者倾诉了心头的委屈:清明节是祭奠逝者的时节,但一些人却在她家附近立起了坟头,整日烧纸祭奠,严重影响了李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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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时,记者赶到某区清水台地区。记者向路边居民表示“要在附近购买一座土坟”,一名小个男子听后,肯定地说:“你们说的是熊家村吧。”在得到记者想去看看的回答后,一位姓卢的中年男子答应驾驶三轮摩托车给记者带路。摩托车在尘土中前行了20分钟后,最终在一处民宅前停下。记者下了摩托车走过草垛,几十个坟头赫然映入记者眼帘。让记者感到触目惊心的是这些坟头与民房仅以草垛为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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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坟堆的南侧,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通告 根据市、区政府的文件精神,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凡在我村坟地埋坟的用户按指定地点、面积,每个坟地交管理费、占地费1500元。如有私埋者一经发现罚款3000元,并起出坟地。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望周知。联系电话 89761364熊家村民委员会 0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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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得意洋洋:已经“入住一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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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即拨通了石碑上的电话。一名姓沈的男子向记者表示:“该地区是我个人承包的,使用期可以保证30年不变”。“我个人与村委会的关系非常好。如果你直接从我这里购买坟地的话,价格会更加优惠。”记者被眼前亲见所震撼,而卢先生此时自告奋勇地表示“我可以帮助你们以最低价买到好坟地”。记者于是在他的劝说下前往熊家村村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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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时许,记者跟随卢先生找到村长。这位名叫李树勋的村长正在自家承包的食堂内打麻将,当他听到记者的来意后,带着怀疑而警惕的眼神审视记者。当记者表示“希望在此买一处坟地”时,他只是笑笑,并未多说。记者随后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3000元钱,并希望今天就可以购买到坟地。李村长态度客气地表示:“你们去找李某某吧,我们这事归治保干部主管。”记者随后来到治保干事的住宅,但是治保干事并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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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拨通了村长的手机,相约在坟地前面谈。价格随意定,讲好500元钱。当记者表示经济状况不错时,李树勋村长表示500元是位置比较偏远的坟头的价位。站在一半是耕地,一半是坟地的土地上,李村长春风得意地表示“我们这里已经卖出了1千座坟地!”他还表示“在此购买坟地的人很多是来自沈阳市内。”记者问“这里是否可以埋棺材?”李村长表示“没有问题。在千堆坟中有三层是土葬”。李村长还告诉记者“最好的位置在耕田里面。我们将在外边栽上树木。到时候,从外边看上去都是树林,而坟堆都隐藏在树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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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问:“坟堆是否能够长期存在?”李村长表示“绝对没有问题”“周期收费的收据上将标明是‘占林费’。村里将对此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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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时40分,记者离开了熊家村。 (记者康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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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行《殡葬管理条例》,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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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等地区建造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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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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