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教也得交税 中山路管区实现“家教税”零突破
2002年9月22日20:59 青岛晚报
|
青岛新闻网 2002-09-22 12:58:58 本报讯如今,不少市民在业余时间从事“家教”,他们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却一直是个空白。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近日在市南区实现了管区家教服务行业纳税“零”的突破。
据中山路财政所负责人介绍,“家教税”的征收对象是一些教师及有艺术特长的人,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文化课、音乐、绘画等的家教,在工资薪金之外又取得了一份收入,“家教税”就是对这份“意外所得”按20%的税率而征收的所得税。中山路办事处为此成立了家教普查小组,先以居委会干部为骨干,用1个月的时间在管区内进行了拉网式的普查,并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财政所工作人员利用周末上门宣传税收政策并征收税款。一开始,部分纳税人有抵触情绪,说自己是辛辛苦苦挣的钱,为什么还要交税?经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宣讲税法,他们认识到了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目前,中山路管区共有11位纳税人缴纳了意外所得税。记者昨天采访了首位“家教税”纳税者林老师,林老师说,以前不知道从事家教也需要纳税,经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宣传后,了解了税法的有关规定,就开始缴税了,第一次纳税缴了二百多元,现在她每个月都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主动纳税,如果因为外出旅游等原因不再上课,就主动报停。(法军王龙)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