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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反贪局要暂扣款被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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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日08:14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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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3名工作人员因此住院渭滨区检察院正进行调查
本报宝鸡讯(记者黑白)因一起已撤销的案件,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3名工作人员持介绍信到反贪局交涉被暂扣款一事。在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反贪局七八名工作人员将前来办事的3人一顿殴打,并给3人戴上手铐。这是12月17日上午发生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公楼内的事情。
据介绍,2001年3月4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以立案侦查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张某、牛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案为由,将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雷小元等32名职工个人财产(现金)共计37万余元暂扣,并给每人出具有手续。2001年11月29日,宝鸡市财政局就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这笔款项是否属于国有资产”的来函作出复函,认为检察院所扣5笔资金全部“界定为非国有资产”。2002年6月20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下发“撤销案件决定书”,告知“侦查终结两名嫌疑人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案件撤销后,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多次协商退款一事,但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12月17日上午9时许,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培训科毛广平、失业保险科科长刘振和、工作人员雷小元三人持单位介绍信,再次来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催问暂扣款何时能返还一事,结果双方发生了争执。据毛广平、刘振和、雷小元三人后来在派出所的笔录材料讲:这时门外进来一小伙(后来知道姓王),对着刘振和迎面就是一拳。随之又涌进七八个人,将雷小元拉到走廊、把刘振和及毛广平扭住胳膊拉到另一间房子“压倒在地一边踢打,一边给铐背铐”。期间刘振和说:“你们凭啥打人,我胳膊断了!”对方说:“断了活该,打的就是你,铐的就是你,叫你闹事!”后来因为三人穿的衣服太厚,背铐铐不上,就给三人扎了反铐。一个多小时后,反贪局向当地桥南头派出所报了案,说有人在反贪局闹事。三人随后被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带走。三人在派出所做完笔录材料后,均因身体不适住进医院。
12月19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一位领导表示,区上已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如确属反贪局工作人员做得不对,一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他同时说,在17日双方冲突的过程中,反贪局一名工作人员的手被对方咬伤。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和区纪检委及宝鸡市劳动局等单位将于近日召开座谈会,彻底解决暂扣款问题。记者先后两次到负责处理此事的渭滨公安分局桥南头派出所采访,均被告知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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