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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总受贿贪污被判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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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日18:3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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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3日电 原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傅毅军特大受贿贪污案,昨天进行公开宣判,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傅毅军有期徒刑15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据齐鲁晚报报道,傅毅军现年53岁,自1988年4月起,先后担任济南市供电局党委书记,山东电力设备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山东鲁信实业公司经理,山东国际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山东鲁信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1997年9月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2月27日被刑事拘留,3月13日被依法逮捕。此后,傅毅军又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罪行。
今年11月13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自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傅毅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94505元;1993年初至1999年上半年,傅毅军还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价值166092元。
宣判后,傅毅军表示服判不上诉。(丛宁刘国锋董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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