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又判两人贩 拐卖小东科案已经全部审结
| |
| |
2002年10月17日03:4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
青岛新闻网 2002-10-17 03:14:47 早报讯继今年6月拐卖小东科的主犯贾怀明被崂山法院依法一审判处6年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后,昨天,两名从犯赵艳昌和程香华又被崂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
赵艳昌和程香华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辩称他们不知道小东科是被拐来的,以为是贾怀明亲戚超生的。法庭经审理认为,赵艳昌与程香华在小东科被拐卖过程中起到了居间中转作用,其行为已构成拐卖罪,但两人是从犯。
法院一审判处赵艳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程香华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此案附带民事部分在开庭前作了调解,赵艳昌和程香华各赔偿小东科父母1500元。两人当庭表示不上诉。(记者于晓平)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