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顺德讯 (记者包鸿通讯员伍健红)因不满村委会工作,顺德市陈村镇谭村区某等村代表,竟违法召集了1000多名村民到村委会举行集会、示威。近日,因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而举行集会、示威,区某、林某等6人分别被顺德市法院以非法示威罪依法判处管制两年和一年零九个月。
在法庭上,被告人区某、林某等人辨称,他们是由书记及村民选举作为代表的,万万没有预计会有这样的后果。他们辩称,村民过激行为是由于村委会的账目混乱引起的。他们曾要求村委会公开查账,但一直没有结果,所以采取这样的做法。
经审理,顺德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区某、林某等6人无视国家法律,在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申请并获许可的情况下,举行集会、示威,又不服从解散命令,造成交通瘫痪的严重后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已构成非法示威罪。各被告人及其辨护人称不构成犯罪,经查,各被告人在不满村委会工作的前提下,用过激方法去解决问题,各被告人不同程度地起了各种作用,应承担直接责任。供非法集会、示威用的活动经费应予没收上缴国库。
为惩治犯罪及缓和社会矛盾,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非法示威罪依法判处区某、林某等6人管制两年和管制一年零九个月,没收供非法示威用的活动经费12680.70元,上缴国库。
事件回放
违法煽动村民示威 堵塞交通造成混乱
2001年7月20日,顺德市陈村镇谭村部分村民因不满村委会工作,到谭村村委会找村干部要求公开账务并分发征地款。村书记区某烊见村民较多,难以对话,便叫村民推举20名代表进行对话。后被告人区某、林某、廖某与杨某等村代表,因多次与村干部对话时未能解决问题,便于7月30日集中在区某家中制作横幅,准备组织村民到村委会集会,与村干部对话时,扩大影响。
7月31日下午,被告人区某等人,煽动1000多名村民到村委会集结。后以村干部拒绝对话为由,区某等人拿出了预先准备的横幅,由林某、廖某、杨某带等人带领村民到佛陈公路谭村牌坊处非法集会、示威。廖某还带领村民叫口号,并在现场组织村民集资,作为活动经费,集资款交由廖某保管。
8月3日上午8时许至13时30分左右,区某等人再次煽动400多名不明真相的村民到佛陈公路碧桂花城对面路段,拉举横幅非法集会、示威,堵塞交通。经公安干警劝阻仍拒不解散,造成交通瘫痪1个多小时,受阻塞的车辆1500车次,直至公安机关出动警力强行驱散。当天下午17时许,原某、李某等人再次煽动300多名村民到佛陈公路谭村路段花卉世界正门对面,拉举横幅走上佛陈公路非法集会、示威,堵塞公路达3小时,致使佛陈公路全线瘫痪。直至晚上20时20分左右,公安干警强行驱散在场人员,当场抓获被告人原某、李某,随后抓获被告人林某、廖某。并于同年9月1日,将区某等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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