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万,罚得你心疼 转自搜狐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匡春林报道 湖南省物价局日前开出对发非典财的不法商家的最高“罚单”,临湘市一卫生院由于违规收取消毒费被处以罚款12万元。据悉,该案例违规情节严重,目前已上报国家。 转自搜狐 据介绍,岳阳临湘市羊楼司镇卫生院于4月26日到27日在107国道入口处设立消毒点,擅自对每辆车收取5元到10元不等的消毒费,共收取了1510元。省物价检查所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取证后,依法对该院做出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省物价局的负责人指出凡是借非典之机乱收收取不义之财的不法行为将要受到严惩。 转自搜狐 与此同时,省物价局还公布了对省内各地非典商品价格检查的典型案例。其中属于擅自提高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的商家有:长沙市侯家塘卫生院将省定最高限为12.80元/盒的罗红霉素颗粒剂(50mg×6袋)价格,擅自提高为15元/盒销售,被处以罚款1000元。由于不执行政府紧急价格干预措施受到处罚的有:长沙县金井国药店、金井药号、长沙县三医院超差率销售板蓝根问题,分别罚款800元;常宁县某药品超市,将按差率计算应售5.98元/付的三种处方中药,提高为7元--12元/付销售,该超市被责成当场清退多收价款1645.70元,并处300元的行政处罚;衡阳市市场药材公司医疗器械科抬高价格销售口罩、消毒液,被罚款1000元;怀化市洪江市振兴药店擅自提高防非典中药材零售价格,被当场处罚;邵阳市隆回县5家乡镇医院、药店超过限价销售中药,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下列单位则因不实行明码标价规定受到处罚:湖南省中医院人民路门诊部两种西药未明码标价、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医院井湾子门诊部20余种西药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张家界市慈利县神州大药房人体免疫球蛋白没有明码标价,并且电脑结算与实际结算不符,除当场责令清退32元多收价款外,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借防治非典名义乱收费的单位也受到严惩,物价部门依法查处的该类单位有:张家界市敦谊小学以防治“非典”为名,向每个学生收取10元的防治“非典”费共6670元,被责令全部清退;株洲市湘运红旗广场车站对进站车辆车主收取1元/台消毒费问题,被责令停止收费并向车主清退消毒费300余元;株洲市河西客运管理处对的士车消毒,第一次消毒收取冲洗费9元,以后每次收取3元,被当场处罚;郴州市顺达出租车公司以防治“非典”为名,代市运管处向中巴车主收取5元/台、的士1元/台的消毒费,被当场处罚。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