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变态色魔自拍“强奸实录”受审
2002年9月4日10:48 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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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香港高等法院前天(9-2)审理近年来最骇人听闻的连环强奸案。一名色魔于1997年至2001年,三度有预谋掳走三名女学生到山边草丛强奸,并且用摄像机自拍“强奸实录”。
被告姓张,34岁,已婚。原本被控4项强奸及2项抢劫罪,前天被告承认其中3项强奸罪。法官决定,在获取被告精神科报告后,评估他会否对社会构成长期威胁,不排除判他终身监禁。
据金羊网-新快报报道,案情透露,三案中的女事主,两名是中国籍,均为大学生,案发时分别为20岁和21岁,另一名是外籍女童,事发时仅12岁。去年5月28日上午,一名20岁的女受害人离家行经火炭桂地村山坡时,遭到蒙面被告持刀恐吓。被告绑起她的双手后,将她掳上山边,封住她的眼部和嘴部,带入他预先架设的一个帐篷内,在查问她的地址和电话后,将其强奸。
因受害人被掳走时曾大声呼救,故其家人四处寻找,发现帐篷有人,于是报警。警察到场,发现被告逃走,经追逐后将其拘捕,除在背囊里搜出犯案用具外,还找到两部摄像机和截听警方通讯的无线电接收器,经检查后证实摄像机拍下了强奸情况。
警方之后到被告寓所搜查,在其睡房里搜出两盒拍有他蒙面强奸另外两名女事主情形的影带,他才将另外两案和盘托出。他表示,在第一宗案件里,他选在清水湾一块草地,在该处装好摄像机等待猎物出现,该名21岁的大学女生不幸被他选中。纠缠间女生曾夺刀刺伤他的背部,但他最后仍将她制服施暴。此外,被告还强暴了12岁的外籍女童。
专家分析
据临床心理学家指出,连环强奸犯犯罪不是单因性需要而犯罪,该类罪犯不少是由于憎恨女性,甚至害怕配偶,并不能从伴侣身上取得主宰权及自尊,才转而向其他女子下手,从强奸过程中重获权力欲的快感,之后一直犯案,直至被抓住为止。
他们的病征核心是缺乏安全感,例如自我形象很低,故希望从连环犯案中建立自信心,他们不仅是性心理出现问题,同时也有很强烈的犯罪意欲,欲完全操纵受害人,并从中得到权力欲的快感。(大洋网 www.dayoo.com)(编辑: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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