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连合挪用资金被判刑4年 打击报复选民曾经引起中央高度重视
2002年9月10日16:18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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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县大令公庄村原村党总支书记冯连合,因涉嫌挪用资金100万元,今天被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94年,在大令公庄村村委会选举中,百余名村民没投上级指定候选人的票,事后有数十人被打伤、打残,多人遭非法拘禁,村民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多次无结果,反遭到更加严厉的打击报复。1999年底,“新华视点”记者据此采写了报道,引起中央、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河北省委随即派出由省委督察室等10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经过两个月的调查,调查组形成了长达113页的调查报告,并要求市、县两级解决相关的24个问题,其中包括冯连合的经济问题。
经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冯连合在公司改制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丰润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100万元,以个人名义入股于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且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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