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猛报道 同时将两家公安局和一家电视台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并索赔10万元。这一罕见的民事诉讼案,今日上午8时30分将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 ; 转自搜狐 昨日下午,原告易平及其代理律师向记者介绍了此案的由来。据悉,2001年11月12日中午,家住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口丛竹巷32号的易平,突然被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宝塔派出所的几位民警从家中带到派出所,将他铐在一张铁床上,说他是通缉了6年的网上逃犯。当晚,派出所请电视台的记者对整个审讯过程进行了录像。(转A10版)11月14日,宝塔派出所在知道抓错了的情况下将易平释放。原来宝塔派出所抓易平,仅仅是因为他在1994年、1995年倒卖投影机时,被雨湖公安分局雨湖派出所关押过,但8个月后就被正常释放出来,并没有成为所谓的“网上逃犯”。 转自搜狐 2001年11月14日,也就是易平被宝塔派出所放出来的当晚,湘潭电视台晚间新闻节目,播出了在宝塔派出所录制的录像及该所一负责人介绍“抓”易平的经过。节目播出后,易平成了人尽皆知的“网上逃犯”,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他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将两家公安局及湘潭电视台告上了法庭。岳塘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将在今日上午公开审理。另据易平的代理律师宾福臻介绍,同时状告两家公安局及一家电视台,在全国都比较罕见。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