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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惨死游医针下 媒体质问黑诊所为何屡禁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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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4日17:4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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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4日电 “一次小小的感冒,一对年轻的父母,将自己的孩子送到黑诊所就医,不料——一两岁女童惨死在游医针下!”江南时报为此发表署名木咕的文章:黑诊所为何禁而不绝。
该文称:12月17日上午,来自河南信阳年仅两岁的女童贞贞,由于感冒发烧,被她的父母抱着到了南京燕子矶瓜园村14号,由来自河南固始县的农民刘涛开设的个人非法诊所就诊,结果惨死在刘的针下。
文章说,非法游医谋财害命的报道,我们没有少见,翻开报纸,登录网站,只要我们稍加留心,这样的事件几乎俯拾皆是。比如,就在日前的中新网上,我们就见到了前不久在上海的一位打工妹,仅仅因为喉咙有点疼而去了一家非法黑诊所求治,结果断送了自己年轻的性命。
文章认为,各种各样害人不浅的黑诊所、假郎中,为什么总是“禁而不止,灭而不绝”?首先,有关部门难逃其责。众所周知,医院是个特殊的场所,医生是个特殊的职业,看病是个特殊的服务,哪能没个“资格审查”?其二,基层组织难脱干系。如果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有顾不过来之虑的话,那么,作为政府组织系统的“神经末梢”的基层街道、居委会,应该是可以看到或者听见的,为什么不见死人就不管?有的甚至死了人还是不管。街道、居委会,其工作,应该属于“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政府基层组织,即使没有处罚权,但监视、监督、报告、建议之责,应该是有的。其三,处罚力度不够,应该是重要原因之一。类似这种事的发生,除了黑郎中本人应受惩罚以外,适当的“连带责任”,或许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出租房子的房东,你总不可以只管按月收取房租而别的就一概不问吧!其四,对这类事件,上级主管部门还应该好好查查,这些非法游医,他们到底有没有向当地交过什么“管理费”之类的事,如果交过,那么,对收取费用的单位或者部门的负责人,也应该一并给予必要的处罚!我想,如果我们这些方面都考虑到了,小小游医,应该是不难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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