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3月28日电(新华社记者 杨越 王勉)
采访案件过程中,记者受阻的事时有发生。今年1月20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当地民营企业李世集团董事长李军涉嫌报复伤害沈阳市土地规划局局长一案,法院却以沈阳市某位领导“有批示”为由,拒绝了多家新闻媒体法庭旁听的要求。当天已进入旁听席,并遵守旁听规定的新华社记者也被强行逐出法庭。 转自搜狐 某地去年曾出台一个文件,要求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凡是重大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一律不准向媒体透露。 转自搜狐 采访司法为何如此难?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司法机关报喜不报忧。二是作为主管司法部门的某些党政领导,动辄一个“批示”,一个电话,一个“招呼”,压到司法部门。 转自搜狐 采访难背后的实质是怕影响单位形象,影响领导“政绩”。 转自搜狐 不可否认,一些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暗箱操作、贪赃枉法,也是他们害怕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因。 转自搜狐 司法采访有其特殊性和敏感性,这是事实。一些司法部门负责人也称,由于媒体多,加之信息传播速度快,他们很难掌握好宣传的度。然而,适时、准确向公众披露事情和案件的真相,使人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是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转自搜狐 中央领导同志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也多次表示,欢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近在与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时表示,“新闻媒体的监督是改进和完善司法机制的良药和促进剂。要依法保护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和舆论监督权”。 转自搜狐 良好的法制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的司法各部门应从自身做起。(完)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