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潘从武) 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里,“色魔”教师周杰利用小学教师及班主任身份,对所任教班级的15名不满14岁的女学生实施强奸三十多次。近日,周杰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周杰是农一师十三团十连小学的教师。从2000年5月至2002年11月,周杰先后以看人体素描画册,弄清人体比例、买东西、改作业等为由,将所教班级女学生单独叫到宿舍或者办
公室强奸。在带学生劳动时,周杰甚至在棉花地里强奸女学生。15名受害人受害时均不满14岁,大多数受害者都先后被周杰多次强奸。
受害人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周杰被抓获归案,本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一审判决之后,周杰不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