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出租”小姐 女老板判刑7年半
2002年6月11日11: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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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流沙 通讯员勤琴)一家美容院的业主,因不满足正当经营收入,便在美容院外专门租了一套房子,做起了“出租”小姐的皮肉生意,以牟取暴行。日前,王某被苏州平江区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了解,王某系四川来苏打工人员,从2001年下半年起在苏州平江区经营一家三星美容院,招聘了多名四川籍打工妹。
开始还算正规,时间一长,王渐渐不满足正常经营收入,于是就将美容院内的小姐介绍给客人进行出位服务,但又觉不安全,于是花每月400元的租金在美容院附近的新村租了一套房屋,让小姐们将客人带至租住地“按摩”服务。
据警方查明,从今年1月至3月的期间,王某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10余次,收取名费数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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