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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惩贪官“蛀虫” 重拳打击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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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2日13:56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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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石家庄1月12日电(记者 乔云华 张洪河) 一个贪官能有吞下数千万元的“肚量”,一个“蛀虫”能使国家一个厂矿破产,一个“不装入口袋”的腐败行为能让巨额国有资产难以置信地“打了水漂”。河北省检察机关加大反腐败力度,重拳痛击职务犯罪,5年来有500多名贪官、“蛀虫”和渎职者被绳之以法。
贪污贿赂是典型的腐败行为。河北省检察机关将惩处贪污贿赂犯罪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原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收贿索贿等达1700多万元,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用所得部分赃款去“做佛事,修寺庙”;曾任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原国税局局长李真通过受贿、贪污等手段将数千万元财物卷入自己腰包。河北省去年查处了李真、丛福奎等人的涉及数额之巨大、情节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的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省、全国都产生了强烈反响。据河北省检察院有关领导介绍,过去5年,是河北省反贪污贿赂斗争力度最大、成效最好的一个时期。5年来,在查办的1万多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省级领导干部1人,厅级干部27人,县处级干部475人,挽回经济损失10.24亿元。
渎职犯罪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不装入口袋的腐败”。有关资料表明,因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造成的后果令人触目惊心。如去年河北省平泉县法官通过假立案、假开庭、假裁决等一连串的造假枉法行为,使700多万元国有资产“化公为私”。随着1997年修改刑法、刑诉法的实施,渎职检察工作遇到新领域新罪名案件增多、办案难度加大等困难,河北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检察官的法律培训,研究渎职犯罪规律,改进办案机制,探索办案技巧,使惩处渎职犯罪工作成效显著。5年来,共立案查办渎职等犯罪案件3598件,其中,查处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67人,查处渎职造成损失千万元以上案件19件,并查处了一批因公务人员渎职而导致的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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