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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从业人员等自由职业者可望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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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5日10:4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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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2月15日电(记者贺劲松)全国个体从业人员、劳务工等自由职业人员可望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享受国家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对收入水平较低的自由职业人员,还有多种保障方式供选择。
记者从15日在此间召开的医疗保险与药品经济学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由于产业结构变动及全球化导致的市场竞争加剧,灵活就业领域日益扩大。而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覆盖范围仅限于城镇职工,尽快研究制定各种自由职业者的医疗保险政策已成为一个迫切的课题。
针对自由职业人员日益增多的情况,劳动保障部根据自由职业人员的就业特点,提出了建立保障方式、待遇水平、管理方式与自由职业人员相适应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初步思路。首先是允许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参保,提供多种保障方式以供选择。其次是研究制定缴费年限等办法,鼓励持续参保,防止逆向选择;三是为自由职业者参保提供代办保险等服务。目前,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已出台了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为国家制订自由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提供了参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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