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钱亦蕉(记者)
无名氏在上海有一个50多年的老朋友,“文革”时还因为这个老友进过监牢。后来无名氏每次回上海都会来他家,和无名氏关系如此亲密并维持到老的朋友大概也就仅此一个。这个老友就是方为良,记者辗转找到了方先生,掀开了无名氏神秘的面纱。
无名氏这个人
方为良说起无名氏,充满复杂的感情。他认为无名氏这个人从整体来说是失败的,身后萧条,没有儿女,太太又拒不出面治丧,还出书毁誉,参加丧礼的亲朋好友也很少;由于死得突然,连遗嘱都没有立就匆匆与世长辞。“好名、好利、好色,是他的致命伤”,方为良沉痛总结道。
性格即命运。谈到无名氏的性格,方先生觉得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执著,有毅力。无名氏连高中都没毕业,但通过自学却博古通今。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他的这种个性,无名氏早年的字写得很差,有一年他去劳动开荒,写了一张大字报,别人看了说:“这是谁写的?字怎么这么难看?”那时他已经五十来岁了,但听到这样的话后开始发奋练书法,后来居然成了杭州的书法家,去了台湾之后书法作品还到韩国展出过。
无名氏曾称自己的作品比徐志摩还浪漫,他才是中国最浪漫的作家。方为良觉得“这种浪漫的性格使他的婚姻生活不幸,也使他的作品夸张而不平实”。
“如果要说他做人最大的失败,那就是人际关系了。这或许也是马福美对他攻击的原因。他这个人太功利,用得着的就联络,用不着的就不理别人,因此朋友很难交得长。他后来和很多老朋友的关系都疏远了,兄弟关系也很紧张。在金钱方面,他是个非常斤斤计较的人,与哥哥卜少夫的矛盾就在于版税问题上。他在与人相处方面的确有欠缺。”如此看来,方先生提到的无名氏的这些性格特征,也直接影响到了无名氏夫妻的反目成仇。
婚姻悲剧
马福美是无名氏的崇拜者之一,当时两人成婚也传为一时佳话。方为良说,无名氏1982年底到香港,马福美曾写信给他诉说爱慕,因两人年龄相差很大,无名氏回信中有一句“你是早晨的花,我是夕阳西下”,马福美又回信说“我这朵早晨的花就是献给夕阳的”。后来无名氏到了台湾,迅速走红,马福美一直追他。经多方撮合,他们终于结婚了。
但是时间久了,年龄相差太大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慢慢开始紧张。据方为良分析,在性格方面,无名氏有大男子主义家长作风,不愿意年轻的妻子过多参与社交,如果马福美晚上回来得晚就把门锁上,还要她写检讨,而他自己则风流韵事不断。当然,主要的矛盾在经济方面,无名氏曾控诉马福美十大罪状,说她好吃懒做,不干家务,而给她作投资的几十万美元也全弄没了。“我和无名氏虽然关系很好,但家丑不外扬,因此他和马福美早就有矛盾了,却一直没跟我讲。直到2000年,他要想离婚了,才来与我商量。”方为良说。原来,在无名氏离开大陆之前,在杭州,就有一个相好的女子陈某。她是无名氏干儿子的嫂子,是个昆剧团的演员,长得挺漂亮,无名氏一度对她发起过爱的攻势,陈某也帮无名氏抄过文稿,两人有些暧昧不清。1982年无名氏曾许诺如果到港、台,就把她接出去,这对当时的女子也是颇大的诱惑。到台湾之后,无名氏仍念念不忘陈某,但后来有了马福美也就作罢。随着他与马福美的关系逐渐恶化,两人在一栋房子里分居两室,他又想起了陈某。2000年,他与陈某又联系上了,经常打电话、写信。这事给马福美知道了,她非常恼恨,但很有心计,不声不响悄悄把他们的电话录了音,留下证据。这大概就是现在出版的CD了。
方为良说无名氏为了离婚的事来咨询过他3次,曾经想过是否可以在杭州提出离婚起诉,进行缺席审判,但这样的话他首先要定居杭州,一时半会办不成。后来又觉得陈某和他年龄差距也很大,是否可以公证为养女,那么陈就可以去台湾了,但也有困难——他没有离婚,就要得到配偶的同意才能公证。“无名氏和马福美分居5年,他不再负责马的经济来源,而是把钱给了陈某。他在大陆出书的30万版税全部由出版社直接汇给了陈某,还在杭州为她买了房子,准备以后一起居住。陈某的女儿在德国留学,也靠了他的经济资助。”在这样的情况下,无名氏和马福美成了一对怨偶。
马福美这本《单独的新娘》实际上早就写好了,曾寄给花城出版社,但当时无名氏在世,而且与花城的关系也不错,所以没有出版。在台湾更出不了,无名氏的影响力和关系网毕竟比马福美强很多,她斗不过他,直到无名氏过世,她才有了机会。这也是其“鞭尸”的原因。马福美不但没有出面治丧,还放弃了继承权,以示自己并不贪图无名氏的财产,为别人指责她贪慕虚荣作辩护。外界有说法,无名氏可能负债,方先生认为不可信,“无名氏对自己的老年生活应该有所准备,他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么潦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