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土地违法案下降近四成 107人被刑事处罚
2002年4月25日08:01 法制日报
|
本报昆山4月24日电(记者郄建荣)记者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01年,全国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案件上升的势头。2001年,全国土地违法案件及涉及的土地面积呈下降趋势,违法案件下降36.24%。但违法用地量在各类违法案件中仍占较大比重。
据国土资源部最新的全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介绍,2001年,全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0541件,立案率为88.29%。到去年底,共处理结案117355件,结案率为93.55%。收回土地3449.18公顷,其中耕地1031.18公顷;收缴罚没款68252.92万元。
在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行政处分45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26人;党纪处分500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8人、乡(镇)级干部26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对737名责任人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其中已有107人给予刑事处罚。
通报认为,2001年违法用地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未批先占、边报边占甚至不报就占;二是以高科技和观光农业为名,非法占用、非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农用地搞房地产开发;三是以旧村改造、农民上楼为名办理用地手续,实际上是在旧村改造的同时兼搞房地产开发;四是城乡结合部的农民为获取更多的征地补偿,在拆迁前突击违法占地建房等。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