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积极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打击国际毒品走私
2002年6月26日15:4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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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吴黎明)毒品是国际性问题,禁绝毒品需要国际社会的广泛合作。在过去20多年里,自中国成为毒源地“金三角”走私通道并感受到毒品冲击时起,中国就致力于加强禁毒国际合作。
1986年10月,中国与泰国、香港和美国警方合作,成功地侦破了中国第一起跨国贩毒案件。
1990年8月,中国禁毒代表团首次访问缅甸和泰国,就禁毒合作事宜与缅甸和泰国警方进行了交流,各方达成了开展禁毒合作的意向,自此,围绕东南亚“金三角”地区的区域性禁毒国际合作拉开了序幕。
1991年5月,在联合国禁毒署的倡议下,中国、缅甸和泰国达成了开展次区域禁毒多边合作的谅解。1995年5月,联合国禁毒署和次区域各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一届次区域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和《北京宣言》,接纳柬埔寨和越南为《禁毒谅解备忘录》正式成员国。
从1996年起,中国与缅甸执法部门建立了边境地区缉毒执法合作联络官制度,在边境地区开展了打击跨国贩毒犯罪活动和情报信息交流合作,取得了实效。目前正与老挝和越南等邻国警方开展类似的合作。
中国还加强了以消除境外毒源为目的的替代发展援助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底,中国已无偿或低价向境外缅北、老北地区提供各类粮食和经济作物籽种百余吨,各类经济苗木20多万株,派出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3000多人次,帮助境外培训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各类农经作物总面积已达44.5万亩。
近两年来,高级别的中国禁毒代表团多次访问泰国、老挝、缅甸、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就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加强相互经验交流、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促进替代种植等方面的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促成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和“东盟加中国”禁毒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加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去年8月和今年5月,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和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高官会议在北京举行。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指出,这次会议增强了中国在东亚次区域禁毒领域的影响力,表明了中国积极参与禁毒国际合作、愿意承担与大国地位相符的国际禁毒义务的负责态度,向世界充分展示了中国愿意为本区域最终禁绝毒品发挥更大作用的坚定决心。
中国警方的积极努力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去年4月份,缅甸将大量向中国境内贩毒的大毒枭谭晓林抓获并移交中国警方。去年10月,中缅警方合作抓获盘踞在缅甸木姐的大毒枭尚朝美。据不完全统计,仅从1998年到去年4月,尚朝美就先后向中国境内组织贩运海洛因近500公斤,其中400公斤被中国云南省警方查获。
今年2月以来,中国警方与缅甸警方联手展开“猎枭行动”和“霹雳行动”,击毙长期盘踞在缅甸果敢地区的“金三角”大毒枭刘明,并抓获涉案毒品海洛因达300多公斤的大毒枭刘权。
鉴于中国是“金三角”地区毒品流向海外的通道之一,中国警方也积极与港澳、美国、日本、俄罗斯、英国、法国的禁毒部门开展禁毒合作。
早在1987年,中美两国政府就签署了《中美禁毒合作备忘录》。1997年4月,根据美方的要求,中方通过外交渠道将美方通缉在逃的国际贩毒分子李家振移交美国司法部门。事实上,中国近年来在打击过境贩毒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客观上形成了有效阻止“金三角”地区毒品流向美国毒品市场的重要屏障。
今年4月5日至10日,中国警方在泰国、缅甸警方、香港特区警方和美国缉毒署的配合下,成功破获“3·30”特大国际贩毒案,缴获海洛因356.95公斤。
正如联合国禁毒署执行主任安东尼奥·科斯塔在“国际禁毒日”前夕所说:“中国在国际禁毒合作中起着重要作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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