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3月25日电(通讯员刘国文记者罗成志)甘肃省岷县堡子乡去年发生了强迫村民选“劣迹人”等违法事件,该县法院近日以滥用职权罪和非法搜查罪判处该县堡子乡原党委书记包成宝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对堡子乡原党委副书记郎学文、原乡公安派出所所长倪俊民的涉嫌犯罪问题,岷县人民检察院目前正在抓紧审查,并将于近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岷县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5日,包成宝主持召开乡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安排了举办“劣迹人”法制培训班事项。同年6月21日至25日,该乡原副乡长唐胜汉(另案处理)在堡子乡兹那村强令村民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所谓“劣迹人”。7月16日,被告人包成宝主持召开乡村干部会议,安排在全乡范围内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排摸“劣迹人员”。7月22日,又召开乡、村、社三级干部会议,包成宝对唐胜汉的做法予以肯定,要求推广全乡,遂导致该乡大部分村、社开始实施违法的选举“劣迹人”的行为。使该乡堡子、周家、兹那等7个村的135名公民被认定为“劣迹人”,被强制接受“培训”和劳动、罚款等。8月13日,包成宝与唐胜汉等人,在本乡施旗村小学召开村民大会,强令村民选举“劣迹人”,会议从当日20时许持续到次日凌晨,由于部分村民不愿接受非法选举行为,包成宝等人便对村民以“阻碍、妨害公务”为名罚款了结。2000年11月13日8时30分,被告人包成宝怀疑本乡干部刘某某盗去自己寄放在他人家中的黄芪籽,便伙同乡原派出所所长倪俊民在无任何证据、未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对刘某某的办公室、宿舍及其妻子经营的商店进行了搜查,并撬坏了刘家的柜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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