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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偷运美金案”二审宣判 冯沪祥等涉诽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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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2日13:0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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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2日电 经过近9个月审理,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针对李登辉老婆曾文惠与前“立委”冯沪祥、谢启大、戴锜涉嫌诽谤等互控案进行二审宣判,谢启大被判有期徒刑3月,戴锜判有期徒刑3月,冯沪祥判有期徒刑4月。法院表示,这些被告如“易科罚金”,则以300元折算一天。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日上午10时就本案进行二审宣判,全案仅被告冯沪祥到庭聆听判决结果。
冯沪祥表示,全案是“政治迫害,也是政治报复”,他拒绝道歉。
附:“偷运美金案”大事记
2000年3月19日:大选投票次日,前新党“立委”谢启大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前,公开向在场聚集的群众指称,李登辉已通过其妻将大笔美金运往美国。
2000年3月23日:前新党“立委”冯沪祥召开记者会表示,曾文惠的确在当年3月19日通过长荣航空,将8500万元的美金现钞运往纽约,但美国海关拒绝让这批美金入境,隔天被运回台湾。冯并当场出示航空公司的“退货单据”。
2000年3月24日:台湾当局“调查局”指出,自3月18日至24日止,并无任何个人或团体运送巨额现钞赴美。
2000年3月29日:曾文惠请律师到台北地方法院自诉谢、冯、戴3人诽谤。
2000年8月23日:全案第二次开庭,冯沪祥当庭反控曾文惠诬告,并当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新台币3亿元。
2001年12月17日:全案第三次开庭,前调查局长王光宇指美金运送案和曾文惠完全无关。
2002年3月4日:曾文惠出庭应讯,否认有运美金赴美一事,表示“大选”揭晓后她一直待在“官邸”,仅有3月21日儿子二十周年祭日时曾外出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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