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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钱未如愿火烧妯娌家 “玩火者”被判三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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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3日08:29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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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仁儒报道:为争钱对妯娌心怀不满,并放火点燃妯娌家中物品的叶某,没想到这一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4日,叶某被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故意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7月25日,叶某来到妯娌相某家,质问其在操办婆婆去世“三周年”时,收取礼金的情况,并抱怨自己分得的钱少了,两人因此发生争执,进而互相殴打。叶某认为吃了亏,遂回家拿来一根钉耙,猛砸相某家的后门,相某毫不示弱地用铁锹将叶某的右臂砍伤。恼羞成怒的叶某冲进相家,反插门栓,将相卧室内的电视机、电风扇等物摔坏,随后抓起桌上一只打火机,点燃室内物品,又窜至二楼点着柴火等易燃物品。当叶某翻上相家屋顶大掀石棉瓦时,被赶到的民警抓获。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相家大火被扑灭。相家被毁物件价值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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