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完成本体维修的乐山大佛 |
| 世界遗产——丽江古城,潺潺的流水穿街过巷,古朴厚实的民居错落有致 |
人民网记者 陶世安
1985年我国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公约》),对国际社会作出了为全人类妥为保护中国境内世界遗产的庄严承诺。 此后,我国的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迅速,至今已形成相当规模,遗产保护、管理水平也不断得到提高。目前,我国拥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达28处,总数居世界第三。还有近百个项目正在申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事关国家形象 不可等闲视之
从世界范围看,对世界遗产保护的主要威胁来自于错位开发和超容量开发。由于这些原因,目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全球731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中,有31处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中国的28处遗产虽然还没有一处被列入濒危名录,但一些遗产项目也出现了错位开发和过度开发的问题,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现象已现端倪,某些遗产项目的保护状况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张家界武陵源是我国经联合国批准的世界遗产之一。前些年,由于过度开发,出现“城市化”倾向,严重损害了自然环境和原始风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提出了严肃的批评。为纠正错误,张家界市自1999年8月起启动了总耗资达10亿元的恢复核心景区原始风貌工程。经过2年多的艰苦努力,武陵源已逐步恢复原始风貌。
根据《公约》的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期对全球的世界遗产项目进行监测评估,每年一次,分地区进行,今年是亚太地区检查年,中国1996年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长城、北京故宫、陕西秦始皇陵、甘肃敦煌莫高窟、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山东泰山、安徽黄山、湖南武陵源、四川九寨沟、四川黄龙、西藏布达拉宫、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山东曲阜孔府孔庙及孔林、湖北武当山古建筑群,即将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监测评估。
为配合这项工作,中国已7月17日开始对上述11处世界遗产项目进行为期2个月的自查,在国家文物局、建设部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专家指导下,根据国际公认的保护准则,对每个项目遗产保护状况进行全面的专业检查、审议和评估,对照最初的申报文本,一一审核保护现状。自查结束之后,联合国世界遗产中心将根据中国政府的调查报告,决定是否派出专家再次进行相关评估。世界遗产委员会有权根据评定结果,把保护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世界遗产项目列入《濒危名录》。这11处世界遗产能否顺利通过这次监测评估,不仅关系到我国能否有更多的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也关系到我国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利益,更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国际形象。
自觉履行公约 加强遗产保护
做好世界遗产保护工作,已成为我国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在教育、科技、文化和环境等方面参与国际事务、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渠道。近年来,随着思想认识的提高、履行《公约》自觉性的增强,我国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由国家投资3.3亿元进行的西藏萨迦寺、布达拉宫和罗布林卡壁画修复三大工程已全面展开;山西云冈石窟防水保护工程已即将完工;河北承德已投入6.9亿元进行避暑山庄六和塔、文津阁等古建修缮、维护及环境治理工程;河南龙门石窟保护一期工程进展顺利;山西平遥拆除了500多座小焦炉及30根大烟囱及一切影响古城风貌的现代建筑;北京密云县投资1800万元,整治司马台长城,修复古城堡;为保护周口店猿人遗址,北京房山区关闭了34个矿山、企业,兴建20余万平方米的保护林;为减少对慕田峪长城等重点文物的污染,北京怀柔区关闭了627个金矿浮选点、110个萤石矿点和24个铁矿采矿点;苏州市在多处古典园林申报遗产成功以后,继续开展周边环境整治,修复、新建公园、绿地和园林小景总面积达531.97公顷;福建武夷山实施封闭管理,只许环保电瓶车在景区公路通行,迁出400多户居民;泰安市投入大笔资金,继抢救、维修了岱庙宋天贶殿、万仙楼等古迹后,又抢救、维修了红门宫元君殿、弥勒殿、岱庙遥参亭等古迹,丰富了泰山的人文内涵。
四川于去年4月正式实施我国第一份专门为保护世界遗产制定的地方法规--《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依法保护、维护和整治世界遗产项目及其周边环境的。耗资2.5亿元乐山大佛本体维修保护工程基本完工;峨眉山管委会投资近4亿元,搬迁了保护区内的400多户农民,将2万多亩耕地恢复自然植被,使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修复了30处古刹名庵、人文古迹;九寨沟通过了"绿色环球组织"认证,开通了绿色环保观光车,设立了绿色生态旅游厕所,并在全国率先实施“限量旅游”;黄龙自然保护区获得了“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和“绿色环球21”两项国际桂冠,为保护这处“人间瑶池”,从去年起每年封山2个月谢绝游客。
国家文化部、文物局等9部委于4月25日发出《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对世界遗产的一切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必须首先把遗产的保护和保存放在第一位,要求切实执行《公约》,树立长远眼光,增强保护意识,在改革保护体制、制订相关法规、建立监测体系、完善管理制度上继续作出努力。
端正思想认识 切实依法行事
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在保护我国文物古迹、自然景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宣传我国悠久历史文化与灿烂文明,展示我国壮丽河山与自然风貌,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妥善保护和保存世界遗产,是一个国家法治健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文明进步的标志。保护好世界遗产,是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需要,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关系到我国人民特别是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做好保护工作,让世界遗产的长期保护和永续利用,任务还很艰巨,需要进一步端正和提高认识。遗产保护事业已成为全球文化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世界人民精神、社会文化生活的构建,对保持人类文化的多样性、生态的多样性和促进各国、各民族间的相互尊重和理解,对历史人文环境、自然演变的科学印迹和优美自然景观的保护和延续,进而对人类文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有无可替代的意义和作用。
随着更多的文化胜迹和自然景区被列入世界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当前我国的世界遗产保护事业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制建设有待加强,保护资金不足,专业人才缺乏,重大项目决策程序不够完善以及开发利用过度、忽视保护,甚至出现一些建设性破坏等现象。
我们必须认真、完全地履行申报世界遗产时的各项承诺,进一步加强对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规划,完善制度。目前我国已有《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涉及世界遗产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对现行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执行不力,甚至有法不依、各行其是。还需宣传贯彻好现行有关法规,切实检查法规执行情况,对违背法规、损害世界遗产的事件,必须依法查处,坚决予以纠正。对各种造成遗产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要追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近年来,“假日旅游”不断升温,一些遗产地超负荷接待,加之一些地方管理部门为了短期利益进行错位开发、超量开发,使景区处于有史以来的高压和高损耗时期。地方政府需要加紧研究、制定专项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约束和监督在遗产项目内的开发行为,防止错位开发和过度开发。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国的世界遗产保护工作必将更上一层楼,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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