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院内竟有色情歌舞厅 记者暗访遭“软禁”
2002年6月6日19:25 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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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厅设在镇政府,明目张胆从事色情服务。这是发生在陕西勉县青羊驿镇政府大院里的咄咄怪事。
日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群众举报勉县青羊驿镇政府大院内有人用闲置房屋非法经营歌舞厅,从事色情服务。记者赶到青羊驿镇,自称是舞厅老板的王某主动将记者领进镇政府院内。当问及公安机关是否会来检查时,王某回答:“我这里安全得很,从来没人管。” 在舞厅的客房里,记者给几位“小姐”拍照后,王某怒气冲冲地追过来厉声质问。记者向其表露身份。王某凶相毕露,强令记者交出相机,狂言道:“你敢曝光,老子就杀你全家。”并煽动一些人围攻记者。幸亏有一位勉县公安局刑警路过这里加以制止,才使事态没有进一步升级。在这位刑警的帮助下,记者拨打110报警。当天下午3时许,新铺派出所值班民警杜幺赶到现场,将记者安全带至派出所。然而,令记者感到费解的是,在派出所记者却遭到“软禁”。民警杜幺说:“你在歌厅拍照,侵犯了小姐的肖像权,你必须留下胶卷才能走人。”杜幺将拍有小姐的照片全部拿走后,直至下午6时许,才允许记者离开。事后记者采访了分管政法工作的勉县县委副书记李建文。他明确表示,发生在青羊驿镇政府院内的这起事件,性质十分严重。县委责令有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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