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法保卫长城 距长城200米内建房将受罚
2002年7月20日07:2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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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北京晨报
在长城200米内修建楼堂馆所,在长城上乱写乱画,任意丢弃垃圾,随意从事长城的商业性开发,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刚刚制定完成的《长城保护法》已将这些行为纳入违法之列。市文物局副局长孔繁峙说,该法已在审议之中,公布之日为时不远。
孔繁峙说,过去对长城的保护只依据《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用于保护长城的地方性法规,这将对保护世界文化遗产——长城意义深远。
据介绍,长城北京段长约629公里,其中600公里为自然状态下的“野长城”。孔繁峙说,自然状态下的长城,除了维修问题之外,综合保护更是当务之急。很多处在荒野外或在旅游区内的长城,防止人为破坏、防止现代建筑对长城景观的破坏、对长城周边自然景观的保护任务十分迫切。
以怀柔境内的黄花城长城为例,当地农民做起了“长城生意”。他们在通往长城的小路、垛口处搭起了各种梯子,私自设点收费。没有组织的旅游开发,使长城城砖被踩得七零八落,疏于管理,又使得长城周边垃圾遍地。更有甚者,一幢幢度假村就依城而建。“有了这部法规,像这类破坏长城的行为很快就能得到治理。”孔繁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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